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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成都出台“一攬子”創新舉措藍天、碧水、淨土,是(shì)人們對生态環境的美好追求,也是(shì)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重要内容。今年是(shì)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關鍵之年,越來越要啃硬骨頭的嚴峻形勢下,成都如何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近日,成都市印發《關于全面加強生态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jiàn)》(簡稱《實施意見(jiàn)》),明确到2020年,成都的PM2.5年均濃度将控制在50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氣質量優良率穩定達到70%以上;流域水質優良比例穩定達到70%以上,納入國家、省考核的地表水斷面消除劣V類。 如何實現(xiàn)這一目标?《實施意見(jiàn)》中描繪了詳細“施工圖”——布局實施污染防治“十大攻堅戰”、 大力推進土壤污染防治、加強保護修複夯實生态本底,同時強化“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健全常态督查機制,确保污染防治措施落到實處。 目标更細: 2020年 PM2.5年均濃度控制在50微克/立方米以下 成都藍、蓉城綠、開門見(jiàn)雪山的美景能不能常駐朋友(yǒu)圈?《實施方案》中提出目标: 到2020年,成都生态環境質量明顯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fàng)總量大幅減少,突出環境問題基本解決,環境風險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環境保護水平同高标準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基本建成全面體現(xiàn)新發展理念的城市目标相(xiàng)适應。 在市民關注的具體指标上,PM2.5年均濃度控制在50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氣質量優良率穩定達到70%以上;流域水質優良比例穩定達到70%以上,納入國家、省考核的地表水斷面消除劣V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4%,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0%;生态保護紅線(xiàn)面積占比不低于8.25%,森林覆蓋率達到40%以上。 從長期目标來看,到2035年,生态環境質量根本好轉,經濟發展迸發全新活力,綠色生活方式成爲風尚。到本 世紀中葉,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形成,生态環境領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實現(xiàn)現(xiàn)代化,建成美麗宜居公園 城市。結合成都實際,《實施方案》還提出了“堅持生态優先、綠色發展”“堅持問題導向、标本兼治”“堅持 統籌推進、協同發力”“堅持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基本原則,以持續改善生态環境質量爲核心,以群衆反映強烈、事關群衆切身利益的突出環境問題爲切入口,以複合型、疊加型污染爲攻堅重點,聚焦問題、分類施策、精 準發力,務求标本兼治。 措施更硬: 2020年 實現(xiàn)一條紅線(xiàn)管控重要生态空間 爲全面加強生态環境保護,築牢美麗宜居公園城市生态環境根基,《實施方案》提出了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強力實施污染防治“十大攻堅戰”、大力推進土壤污染防治、加強保護修複夯實生态本底、加快完善生态環境治理體系等五項任務。落實省委“一幹多支”發展戰略,成都将把優化城市空間、調整産業結構、推進綠色生産、踐行綠色生活、重塑城鄉形态作爲解決生态環境問題根本之策,協同推進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态環境保護。 以“5+5+1”産業爲引領,以産業生态圈爲核心,優化全市産業結構,推動經濟發展新舊(jiù)動能轉換。到2020年,全市用水總量控制在693億立方米以内,單位GDP能耗較2015年下降14%,碳排放(fàng)強度較2015年下降20.5%;全市2025年力争達到碳排放(fàng)峰值。同時,将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到2020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全面實行密閉化收運,實現(xiàn)市、縣生活垃圾處理能力全覆蓋。 針對群衆反映強烈的環境問題,成都将把解決突出生态環境問題作爲民生優先領域,打好十場标志性重大戰役,持續深入推進成都生态環境保護戰略落地見(jiàn)效。 值得關注的是(shì),《實施方案》把大力推進土壤污染防治單列爲五項重點任務之一,計劃将建立土壤環境質量狀況定期調查制度,掌握土壤污染成因,實施土壤環境風險動态預警,查明農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積、分布及其對農産品質量的影響,2020年底前掌握重點行業企業用地中的污染地塊分布及其環境風險情況。 山水林田湖草将被成都作爲基礎性配置要素。按照部署,到2020年,成都實現(xiàn)一條紅線(xiàn)管控重要生态空間,完成自然保護區範圍界限核準和勘界立标。同時,完善“8+X”通風廊道,疏通末端水系,推進濕地入城,推動都江堰東風渠河湖公園試點,推進大熊貓國家公園體制試點,市、縣兩級政府加快督促整改違法違規擠占生态空間、破壞自然遺迹等行爲,嚴格落實治理和修複計劃。 此外,成都将改革生态環境保護監管體系,在完成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的同時,推進跨地區、跨流域監管執法機構試點。同時明确,到2020年,完成所有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證核發,實現(xiàn)“一證式”管理和入河排污口監測全覆蓋。 追責更嚴: 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産離(lí)任審計 終身追責 《實施意見(jiàn)》把“确保各項決策部署落地見(jiàn)效”列專項進行部署,并細化爲問責、督查等多個方面的内容。其中,不僅要求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更明确提出,各級黨委和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的生态環境保護工作及生态環境質量負總責,主要負責人是(shì)本行政區域生态環境保護第一責任人,至少每季度研究一次生态環境保護工作,加強議(yì)事協調,對重大生态環境問題必須親自部署、親自過問、親自督辦。同時,将污染防治攻堅戰目标完成情況納入年度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和黨政領導幹部政績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結果也将作爲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幹部獎懲任免的重要依據。如出現(xiàn)“污染防治攻堅任務完成嚴重滞後、區域生态環境問題突出”等等問題,不僅要約談主要負責人,同時責成其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檢查。 對年度目标考核任務未完成、考核不合格的區(市)縣,黨政主要負責人和相(xiàng)關領導班子成員(yuán)不得評優評先。對在生态環境方面造成嚴重破壞負有責任的幹部,不得提拔使用或轉任重要職務,給予組織處理或黨紀政務處分,全面推進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産離(lí)任審計,終身追究責任。此外,成都還将以解決突出生态環境問題、改善生态環境質量、推動高質量發展爲重點,完善督查、交辦、巡查、約談、專項督察、追責機制,充分發揮督政利劍作用,将中央、省生态環境保護督察及“回頭看”發現(xiàn)問題和反饋意見(jiàn)整改作爲優先督察内容,嚴厲整治表面整改、敷衍整改、假裝整改等形式主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