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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環境好不好 什麽指标說了算?湖泊、河流等水體的污染防治是(shì)“三大攻堅戰”的内容之一,也是(shì)與老百姓息息相(xiàng)關的社會熱點問題。近年來,我國高度重視水污染防治,通過河湖長制的推行、污染源治理以及截污、清淤、圍網拆除等措施的實施,已初見(jiàn)成效。 目前,我國對湖泊、河流的治理目标執行的标準還是(shì)2002年頒布的《地表水環境質量标準(GB 3838-2002)》。依據該标準,水體健康與否主要是(shì)看化學需氧量(COD)、氨氮、總磷、總氮、部分重金屬、溶解氧等物理、化學指标和大腸杆菌衛生指标。該标準對于水體評價來說易于監測和比較,卻并不全面。因爲水質隻是(shì)自然水體評價的一個重要方面,但(dàn)僅僅靠水質指标來評價湖泊、河流的生态環境狀況,并沒有反映水生生物因子,顯然是(shì)不合理的。實際上,依據生物指标的評價有其優越性。 此外,依據該标準,一些地方對于受污染水體的治理往往停留于截污和圍網拆除,拒絕進一步的生态修複措施;有的地方甚至簡單地采取換水和固化岸坡等辦法,爲了快速實現(xiàn)水質達标而破壞生态。 健康的自然水體孕育着各類動物、植物、微生物,這些生物的生命活動驅動着水、底泥、大氣之間的物質循環,形成自我淨化能力。即使在季節演替中有個别指标短暫超過水質評級的數值範圍,也将自然恢複。相(xiàng)反,一些靠高成本手段維持水質的水體,即使表面上達标,實際上卻不具備健康的生态系統和良好的自我淨化能力。 所以,無論從評價的科學性還是(shì)從約束導向作用來看,對水體的評價都需要有生态指标。水環境是(shì)否健康,還要看水是(shì)否适合生物的生命活動需求,水裏的魚、藻、底栖生物是(shì)否和諧共生,是(shì)否能呈現(xiàn)清水綠岸、魚翔淺底的景象。 爲此,水生所研究員(yuán)、全國政協委員(yuán)徐旭東建議(yì),在現(xiàn)有水質評價指标的基礎上,進一步制定内陸水體的生态評價指标體系。 1水體生态評價标準和綜合評級辦法的制定。 建議(yì)由生态環境部牽頭,組織中國科學院相(xiàng)關研究所、中國環境科學院、中國水利水電科學院以及高校的科研力量研究制定标準。在水體植被蓋度、浮遊植物和微生物群落、水中和底栖動物組成等方面,基于生物調查、遙感、DNA監測等技術手段,凝練出易監測、可考核的核心指标;與水質指标協同運用,設定生态評價指标應用範圍和綜合評級辦法。評級不是(shì)依據各單項指标的簡單遞減、遞增或賦分加權,而是(shì)依據水體演變規律,以及地域和水體生态類型對水質和生态指标進行綜合評價。可考慮運用智能數據處理技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