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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水污染物總量控制問題我國的水環境管理開始控制污染源排出的污染物濃度,随着現(xiàn)階段不斷深入的環境管理工作,很多環保部門在此情況下已經逐漸認識到隻是(shì)控制污染源的排放(fàng)濃度,并不能讓環境質量的改善目的有效實現(xiàn),而應在實行污染物的排放(fàng)濃度控制制度時,有效控制污染物的排放(fàng)總量,隻有這樣才可以對水污染進行有效控制和改善。 一、總量控制的現(xiàn)狀以及研究曆史 1.1 國外的研究曆程 爲了有效的改善大氣環境和水環境的狀況,水污染總量控制的相(xiàng)關概念首次提出于20世紀60年代,主要是(shì)在相(xiàng)應的區域中将大氣和水體中的污染物總量控制在一定範圍之内,在一定的限度後可以将其确定爲環境容量概念的主要依據。同時EPA提出了TMDL計劃的概念,讓水質的标準得到有效滿足,同時計算出水體對污染物的最大負荷量,在此基礎上在各個污染源之間分配污染負荷總量。最近這些年TMDL計劃的實施得到EPA的不斷調整,水資源的保護從以前的污染源控制逐漸的變化成按照生态功能和生态健康對污染進行控制,對于這樣的轉變來說,給環境管理問題的相(xiàng)關研究者帶來了新的挑戰。 1.2 國内的研究曆程 在20世紀的70年代我國展開了對水環境污染總量的控制研究,松花江BOD總量的控制标準被制定出來并将其作爲先導,以此展開了最早的實踐和探索。然後我國在六五時期将沱江作爲主要的研究對象,展開了對污染負荷總量分配和水環境容量的研究,同時在此基礎上評價水環境容量的定量[1]。在整個七五時期,逐漸以淮河和黃河以及長江的一些河段或是(shì)泉州灣和膠州灣等水域以總量的控制規劃爲基礎,開展了水環境排污和功能區劃的研究。在實施總量控制時,其中還具有很多問題,針對這些問題我國專門頒布了相(xiàng)關防治細則,總量控制通過其中多項條款進行了細化。我國對水污染物總量進行控制時,其中的重要措施爲環境管理的實施,同時經過濃度控制和總量控制後,已經慢(màn)慢(màn)的過度到了總量的控制階段。 二、總量控制時出現(xiàn)的各種問題 2.1 控制目标不明确 現(xiàn)階段在我國無論是(shì)污染排放(fàng)總量還是(shì)環境的質量均處于高位污染狀态。參照其他國家的經驗可知(zhī),要有效的控制污染排放(fàng)的總量,其中最爲關鍵的是(shì)對排放(fàng)總量進行控制,同時進行嚴格的規範。現(xiàn)階段針對規範化來說,系統性爲其中的核心内容。我國目前的基準體系和标準相(xiàng)對較爲落後,水文條件設計和一些功能區及混合區達标定義之間具有不确定性。相(xiàng)關技術在總量的控制中并沒有達到技術規範,我國的區域水環境容量在現(xiàn)階段有很多,另外總量分配和流域容量也有很多,因爲嚴重缺乏相(xiàng)關規範性,所以設計條件和邊界條件有着很大任意性,特别是(shì)對于功能區達标和混合區限制以及設計流量而言,相(xiàng)關細化标準嚴重缺失,此情況導緻容量計算和總量分配出現(xiàn)一定不确定性。 2.2 目标總量控制制度不符合我國目前國情 現(xiàn)階段我國對水污染總量進行控制時,總量控制依然是(shì)主要目标,針對目标總量控制來說,其并不能考慮到我國的區域經濟水平差異和地域遼闊以及生态環境的潛力等因素[2]。随着我國經濟社會的不斷快速發展,産生的污染物也逐漸變的複雜(zá)化和多元化,此情況下對水生态環境的要求也在逐漸變高,僅僅隻是(shì)依靠目标總量控制,将水環境容量的确定以及水體本身容納能力導緻達到目标總量控制要求忽視,水環境的尴尬處境并不能得到有效改善。 2.3 總量控制指标的方法和分配原則并不完善 對總量進行控制時,其中的關鍵技術爲污染物的總量分配。計算方法和總量指标分配一般嚴重的忽視了區域将環境和資源等方面具有的差異性,排污總量的控制系統也具有一定不确定性。這樣的情況導緻現(xiàn)實和分配方案嚴重不符,所以在實施時并不能有效的達到預期的效果。在此情況下需充分的考慮區域具有的差異性,并充分的體現(xiàn)出公平和效率,按照地區情況的不同分配總量控制。 三、水環境改善目标的總量控制研究 第一,僅僅隻是(shì)依靠目标總量進行控制,忽視水體本身具有的容納能力,這樣的情況并不能讓水資源改善的目标要求有效實現(xiàn),但(dàn)是(shì)也不能跨越性的對容量總量控制進行實行。所以需針對我國現(xiàn)階段水污染的現(xiàn)狀和具體的經濟情況,根據實事求是(shì)的基本方針,将目标總量控制和行業總量控制以及容量總量控制這三種方式相(xiàng)互結合,在此基礎上逐漸的改變水環境的理念,并将一個以動态水質爲目标的綜合性總量控制模式構造出來。 第二,在總量控制中水質目标的确定是(shì)其中的基礎,水環境可以通過于此有效改善。我國的高位污染形勢十分嚴峻,具體的污染狀況和各地的經濟發展之間具有一定差異,此情況下應該盡可能将一套動态的水質标準拟定出來,實際上就是(shì)按照各級水功能區實行可以對水環境進行改善的動态水環境質量标準[3]。針對各個不同地區的經濟情況以及污染情況,在最終目标下不要急于一次性改善所有地區的水環境,所以需保留控制總量的思想,并和資本投資以及經濟形勢相(xiàng)互結合,提出适合某個地區的水環境改善的目标。實現(xiàn)多樣化和人性化的水質恢複目标,這樣對于環境措施的穩固和有效實施更加有利。 第三,将水環境容量中非點源污染所占的比重弄清,并在此基礎上優化污染物排放(fàng)總量的分配,有效地适應包容性增長的相(xiàng)關理念,同時在此基礎上對國際上先進理論和實踐經驗以及污染物總量的控制深刻挖掘,比如歐盟水框架指令和TMDL計劃以及排污交易制度之間存在的關系,使其可以逐漸的成爲水環境污染控制和水質改善的重要措施。 第四,水環境容量進行計算時,其具體實施可使用流域水質水量綜合模型來進行,并将相(xiàng)應和污染源之間的關系建立起來,并有效地估算目前水體總的環境容量,以此水質目标的合理排放(fàng)量有效獲得。同時充分的利用污染源和水質目标之間的反響,确定待削減量或是(shì)污染物的待分配,以此得到總量的控制目标。另外對污染物負荷進行分配時,需加強分配模型方法的引進和研究,并對分配模型方法的應用和信息熵發進行增強 四、結語 排入水體污染物的濃度不斷上升,隻是(shì)控制污染源的排放(fàng)濃度,那麽水功能區的水質規劃目标則很難達到,所以必須對污染物的排放(fàng)量進行相(xiàng)應的控制,污染物的雙總量控制有效實行,讓單一的控制污染物濃度逐漸發展成總量控制,以此讓我國的水污染問題得到有效解決。另外使用污染物總量控制還可以讓我國實行水污染物濃度控制時的相(xiàng)關問題及弊端得到有效控制,将水污染變化的情勢在宏觀上進行把握,以此對水污染治療的改善進行有效确保,使水質量的達标控制得到有效實現(xiàn)。現(xiàn)階段将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進行落實時,污染物的總量控制是(shì)其必要條件,以此讓水功能區的水質濃度實現(xiàn)規劃目标,爲分區分質供水和水源聯合調控打下一個堅實的基礎。(來源:廊坊市生态環境局) 聲明:素材來源于網絡如有侵權聯系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