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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城鎮污水處理規劃發布兩部門印發“十四五”城鎮污水處理規劃 到2025年,全國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達70%以上日前,國家發改委、住建部聯合印發《“十四五”城鎮污水處理及資源化利用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明确,到2025年,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區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處理設施空白區,全國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達到70%以上;城市和縣城污水處理能力基本滿足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縣城污水處理率達到95%以上;水環境敏感地區污水處理基本達到一級A排放(fàng)标準。 此外,到2025年,全國地級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5%以上,京津冀地區達到35%以上,黃河流域中下遊地級及以上缺水城市力争達到30%;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90%以上。 《規劃》提出,“十四五”時期着力推進城鎮污水處理基礎設施建設,補齊短闆弱項。一是(shì)補齊城鎮污水管網短闆,提升收集效能。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網8萬公裏;二是(shì)強化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弱項,提升處理能力。新增污水處理能力2000萬立方米/日;三是(shì)加強再生利用設施建設,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新建、改建和擴建再生水生産能力不少于1500萬立方米/日;四是(shì)破解污泥處置難點,實現(xiàn)無害化推進資源化。新增污泥無害化處理設施規模不少于2萬噸/日。《規劃》對污水處理及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提出細化的技術要求。 《規劃》要求,健全污水收集處理考核激勵機制,推行專業化運維,推進信息系統建設,強化設施運行維護,推動形成可持續的運營模式,提升設施運行維護水平。 《規劃》提出,将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及再生水利用目标任務納入本地相(xiàng)關規劃,落實責任主體,強化監督考核。構建以污染物削減績效爲導向的考核體系,政府與企業簽訂項目協議(yì)時,要将污水處理廠進水污染物濃度、污染物削減量和污泥無害化處置率等核心指标納入考核範圍,開展工程建設與運營效果聯動考核。把運營能力和水平作爲重要指标,納入項目建設運營企業遴選标準。 《規劃》強調,落實目标責任,按照省級部署、市縣負責的要求,系統推進“十四五”污水處理及資源化利用工作。拓寬投融資渠道,建立多元化的财政資金投入保障機制,中央預算内投資給予适當支持,引導社會資本積極參與。完善費(fèi)價稅機制,合理制定污水處理費(fèi)标準,放(fàng)開再生水政府定價,落實稅收優惠政策。落實“節水即治污”理念,深入實施國家節水行動。強化監督管理,加強管材質量監管,嚴把工程質量關。 (中國改革報、改革網記者 付朝歡 實習記者 安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