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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首部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規頒布實施廣東省雲浮市人大常委會6日發布了《雲浮市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條例》頒布施行相(xiàng)關情況。據介紹,這是(shì)廣東省首部專門針對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方面的地方性法規。 雲浮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市人大法制委員(yuán)會主任委員(yuán)江壯宏稱,雲浮是(shì)“公司+農戶”養殖模式的發源地,也是(shì)廣東省畜禽養殖的重點地區,該市畜禽養殖業規模大、發展快,在保障城鄉畜禽産品供應、提高農民收入、活躍農村(cūn)經濟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dàn)是(shì),由于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和廢棄物綜合利用基礎設施不足,也造成了部分地區的河流水質量下降等污染問題,影響了人居環境的質量。 據介紹,雲浮市人大常委會通過地方立法的形式,制定了該條例,明确監管職責、産業布局規劃、分區分類管理、環境準入和廢棄物綜合利用等方面的要求,加強源頭治理,推動科學解決畜禽養殖業發展帶來的環境污染問題。 據了解,該條例積極探索在生态環境保護領域先于國家進行立法,明确和細化上位法規定,将規模以下畜禽養殖戶納入調整對象,同時要求其配套環保設施、達标排放(fàng)、信息報備、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等,并相(xiàng)應設置法律責任。 該條例的立法還體現(xiàn)了雲浮畜禽養殖業的特點。據悉,條例對采取“公司+農戶”模式進行畜禽養殖提出了具體要求,明确規定公司應當指導農戶采取措施做好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協助農戶對廢棄物進行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 該條例已經廣東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yì)審查批準,雲浮市人大常委會已發布公告,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 |